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车陂加压站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简本)
场地责任单位:广州土地开发中心
场地调查单位:广州绿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车陂加压站地块(以下简称“车陂加压站地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以南,车陂南路以西,此次调查面积为29140.59平方米。车陂水厂始建于1957年,主要是集水的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自来水公司。车陂水厂于1996年停产,并通过改造二级泵房,转型成为供水网的加压站,命名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车陂加压站。加压站于2007年陆续停产,2008年完全关闭,2015年,为配合车陂国际金融城建设,加压站管理所由车陂搬迁鹤洞水厂,其后该地块处于荒废状态,在荒废期间陆续有饭店和小汽修厂入驻。目前该地块除办公楼未拆除外,其余构筑物(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加压泵房、集水池等等)已全部拆平。加压站地块未来主要规划为商业/商务综合用地。
受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委托,广东绿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车陂加压站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工作。项目组通过对调查地块资料收集和整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污染识别、采样检测等方式,对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估,编制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为后期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我司于 2017年11月至 2018年9月间对目标场地进行了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本项目分为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初步采样调查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目标场地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调查场地周边以居住和商业用地为主,工业用地为辅,周边没有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也没有污染企业可能对调查场地带来影响。调查场地内大部分建筑已拆除,相关的机械设备和生产材料均已清除出场,大部分地面已平整。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场地内可能存在污染的地方集中于为旧油库、旧仓库、备件仓、原维修间、加压泵房(现汽修厂)、投氯室、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和停车场等区域。场地内可能的污染物为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与半挥发性有机物。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对目标场地进行了采集土壤和地下水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实施的主要采样和检测工作包括:
在调查场地内共布设土壤取样点35个,采集160个土壤样品,及采集场地外1个土壤对照点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包括pH、含水率、砷、镉、铬、铜、镍、铅、锌、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和总石油烃。
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包括pH、挥发酚、氟化物、硝酸盐氮(N计)、亚硝酸盐氮(N计)、氨氮、碘化物、石油类、六价铬、铁、锰、铜、锌、砷、镉、镍、铅、汞、苯、甲苯、氯苯、氯代烃、苊、萘、苯并[a]芘、苯并[a]蒽、邻苯二甲酸-2-乙基乙酯。
主要调查发现总结如下:
(1)土壤超过风险评估筛选值情况
送检的160个调查场地土壤样品中,所检测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本场地的风险评估筛选值。
(2)地下水超过风险评估筛选值情况
所采集的4个地下水样品中,挥发酚、碘化物、氨氮、铅、砷、铁和锰不同程度超出地下水风险评估筛选值,其他污染物均未超出地下水筛选值。
(3)场地风险评估结论
基于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方式,在不对场地内的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或作为饮用水源的情况下,场地内地下水的健康风险水平可接受。
总体结论:经过对车陂加压站地块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对人体的健康风险水平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该地块作为商业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目 录
本项目车陂加压站地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以南,车陂南路以西,用地面积为36011平方米,此次调查面积为29140.59平方米,容积率13.2,建筑面积为384522平方米,限高为260-280米。该规划单元涉及原车陂加压站地块、车陂加压站西侧原天河国土局产权地块、造纸厂涌、原广州虎头电池厂地块场地历史。车陂自来水场地1957年建厂,名为车陂水厂,主要是集水的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自来水公司。1957年之前该场地为棠东村委农用地。车陂水厂于1996年停产,并通过改造二级泵房,转型成为供水网的加压站,命名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车陂加压站。该场地于2007年陆续停产,2008年完全关闭,2015年,为配合车陂国际金融城建设,加压站管理所立下了限期由车陂搬迁鹤洞水厂,其后该地块处于荒废状态,在荒废期间陆续有饭店和小汽修厂入驻,主要如下:黄记饭店2017年4月份开业,处于原来办公室位置,燃料为煤气,有21个餐位;羊庄饭店于2017年10月份开业,处于原来滤池、经警位置,使用的燃料为煤气,有22个餐位;南岗鱼锅于2017年9月1日开业,处于原来加压站西边部分,有24个餐位,使用的燃料为煤气;汽修厂于2017年9月24日开业,位于加压站位置,主要修理小型汽车;铝材厂于2017年8月份开业,位于加压站的东面,主要以代理零售铝材为主,无生产工序;停车场于2017年2月份开始停车,位于平流沉淀池及清水池位置。地块荒废期为2015至2017年,2017年开始有第三产业陆续在该地块进行营业。目前该地块除办公楼未拆除外,其余构筑物(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加压泵房、集水池等等)已全部拆平。
根据《关于广州国际金融城开发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12]173号)的精神,为加快该地块的土地污染调查和修复工作,广州土地开发中心委托广州绿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天河区车陂南自来水加压站AT091007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并编写《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1007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所在场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南地铁A出口车陂加压站,场地中心坐标为北纬23°07'04.56",东经113°23'02.47",占地29140.59平方米。目前地块周边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地块周边场地历史上主要分布车陂加压站西侧原天河国土局产权地块、造纸厂涌、原广州虎头电池厂地块,西北侧为羊城晚报业集团。项目地理位置如图2.1-1所示。
图2.1-1项目位置图
根据地块平面布置图显示,本项目场地建筑物有门卫值班室、公共卫生间(北面)、办公楼、原滤池管理室(现经警宿舍)、原制水化验楼食堂、司机、阅览室、原经警楼(现水投办公室)、原电工休息室(现大会议室)、原投加石灰楼(现水质化验楼),杂货仓、旧车库(现物品库存室)、旧仓库、旧油库、备件仓、东门值班室、二级加压泵房、清水池、平流沉淀池、回流式反应池、脉冲池、滤池(快滤池和重力无阀滤池)、高质水池等。调查场地平面布置情况见图2.2-1。
图2.2-1 调查场地红线范围图
天河区车陂南AT091007地块权属及规划变更情况如下所述:
场地历史:
1957年之前该场地主要为车陂村委农用用地;
1957年广州氮肥厂的自来水厂在该地块建成;
上世纪60年代,广州自来水公司接管广州氮肥厂的自来水生产,自来水主要也是供给给广州氮肥厂;
上世纪70年代,车陂自来水厂部分供给给周边生活用水;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车陂涌水质变差无法满足生活用水要求,此时主要供给工业用水;
1994年车陂自来水改成加压站,主要作用改为自来水增加水压;
2015年车陂加压站土地出让,2015年8月份所有设施拆除,加压站自此停止运行,为配合车陂国际金融城建设,加压站管理所立下了限期由车陂搬迁鹤洞水厂。目前该地块除车陂加压站地块外,其余已全部拆平,由粤华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整个厂区分区如下图4.2-1:
表4.1-1 场地利用现状表
分区 | 建筑 |
生活区 | 包括职工宿舍、职工饭堂、专家楼、车库 |
办公区 | 包括行政办公楼、生产办公楼 |
生产区 | 包括原料仓、生产楼、成品仓、配电房、发电房、锅炉房、重油罐、泵房等车间 |
根据地块平面布置图显示,本项目场地建筑物有门卫值班室、公共卫生间(北面)、办公楼、原滤池管理室(现经警宿舍)、原制水化验楼食堂、司机、阅览室、原经警楼(现水投办公室)、原电工休息室(现大会议室)、原投加石灰楼(现水质化验楼),杂货仓、旧车库(现物品库存室)、旧仓库、旧油库、备件仓、东门值班室、二级加压泵房、清水池、平流沉淀池、回流式反应池、脉冲池、滤池(快滤池和重力无阀滤池)、高质水池等。
部分场地建筑使用情况介绍如下:
(1)旧油库:地上构筑物,已拆除,主要储存运行期间使用的次氯酸钠药剂,次氯酸钠为外购的桶装药剂,主要含有余氯,不含其他污染物质。
(2)旧仓库:主要储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管材、电器原件、五金配件,已全部搬至鹤洞自来水加压站。
(3)备件仓:主要存放生产所需要的的水泵泵叶、泵轴、水泵零配件,均为外购的成品物质,已全部搬至鹤洞自来水加压站。
(4)原维修间(现仓库):原维修车间主要用来暂储生产期间使用的管材、五金类产品及出现故障的机电设备,已全部搬至鹤洞自来水加压站。
于2007年陆续停产,2008年完全关闭,调查时企业已搬迁停止使用,开展场地调查现场勘察工作时,大部分建筑物已经拆除。
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出让天河区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1007地块的规划主要为商业/商务综合用地。
场地周边以居住用地为主,周边利用情况如图3.7-1所示。场地周边紧邻区域的设施如下:
北:场地北面为联新加气站、广州穗东加油站、肯德基、东盛广场、黄埔大道中。
南:场地南面为江源半岛、广州电池厂。
东:场地东面天成居、新中源陶瓷、金舵陶瓷广州营销中心、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景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西:场地西面为保利金融中心、羊城创意产业园、金融城绿地中心。
场地周边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包括:
表3.71场地敏感保护目标列表
名称 | 方位 | 距离 | 描述 |
天成居 | 东 | 150m | 居民区 |
江源半岛 | 南 | 200m | 居民区 |
图2.4-1 第三煤矿周边土地利用现状图
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调查采访等方式对调查场地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污染物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车陂加压站于1994之前进行自来水生产,主要使用的药剂为石灰和消毒水(次氯酸钠),1994年改建为自来水加压站之后就没有使用化学药剂, 2005年企业在政府主导下向珠江扩建了码头,随后扩建了油罐与电房,两次扩建均未改变企业生产工艺及其产能。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根据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得知该场地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具体如下。
(1)废水:地块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来源于员工的日常办公用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地块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气一方面来源于职工饭堂厨房废气,另一方面来源于车辆排放尾气。
(3)固体废物:地块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药剂包装袋(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池污泥、废弃管材、电器原件、五金配件、办公和生活垃圾等。其中,沉淀池污泥经脱水后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废弃物已全部搬迁至鹤洞自来水加压站;药剂包装袋(桶)、办公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因此,本次场地调查重点调查的地方为旧油库、旧仓库、备件仓、原维修间、加压泵房(现汽修厂)、投氯室、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和停车场。场地内可能的污染物为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与半挥发性有机物。
表3-1场地调查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
序号 | 区域 | 特点 | 潜在污染物 |
1 | 旧油库 | 地上构筑物,储存桶装次氯酸钠药剂 | 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
2 | 旧仓库 | 储存废弃管材、电器原件、五金配件 | 重金属 |
3 | 备件仓 | 存放水泵泵叶、泵轴、水泵零配件等外购成品 | 重金属 |
4 | 原维修间(现仓库) | 暂存管材、五金类产品及故障机电设备 | 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
5 | 加压泵站(现汽修厂) | 原加压泵房,现用于汽车维修厂 | 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
6 | 投氯室 | 投加次氯酸钠,对清水进行消毒 | 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
7 | 平流沉淀池 | 沉淀河涌水中的颗粒物 | 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
8 | 脉冲沉淀池、清水池 | 沉淀河涌水中的颗粒物 | 重金属 |
9 | 停车场 | 停放运输车辆 | 重金属、总石油烃 |
进行采样点分布设计时,结合专业判断法及系统布点法。依据《工业企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管理技术指南》(试行)及《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修复、效果评估文件技术要点》(穗环办〔2017〕149号)的有关要求,以及本项目相关资料分析和现场踏勘结果对场地进行布点调查,在场地污染识别的基础上选择潜在污染区域进行布点。调查对象有土壤和地下水。
本次评价场地内土地的使用功能明确,根据前期相关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污染识别,主要在加压泵站(现汽修厂)、次氯酸钠站、油库、投氯室、平流沉淀池及排污管道沿线等可能存在潜在污染的地方进行布点采样。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18年1月2日~5日,于地块红线范围内共设置20个采样孔(监测点),共采集100个土壤样品,并在附近的绿地采集1个土壤对照点土壤样品。由于在第一次调查时土壤总石油烃、部分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样品只有全组分三个点,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修复、效果评估文件技术要点的通知》穗环办〔2017〕149号文件要求总石油烃为常规指标,为符合技术要点要求,进行了第二次采样调查,因考虑清水池整体情况相近,所以在清水池YL15、YL17合并为一个点(S12),办公室第一次取了两个点位分别为YL16、YL18,且在地铁范围内,将YL16和YL18为一个点位,所以第二次取样只需要取15个点位,第二次采样时间为5月14~15日,于地块红线范围内共设置15个采样点,共采集60个土壤样品,主要监测内容为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因第一次检查平流沉淀池地下水氨氮超标严重,第二次取样监测在本点加测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又因次氯酸钠站可能发生滴漏,可能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所以在次氯酸钠站增加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第三次采样时间为8月20号,主要是采集地块地下水样品进行常规指标的检测。
根据《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当第一含水层为非承压类型,土壤钻孔或地下水检测应至含水层底板顶部。为了判断土壤中污染物浓度随深度的变化情况,本次调查进行了不同深度的的取样,采样深度确定为地表至含水层底板,进行钻探取样,深度为5~8m,采集4~5个不同深度段的土壤样品。并现场使用XRF(X-射线荧光分析仪)等设备辅助判断具体的采样深度,尽量采集设备读数高、土壤颜色异常的土壤区段,同时按照变层取样的原则。
在调查场地附近的公园内采集1个对照土壤样品,采样深度为0~0.5m。
场地采样点位见图4.2-1~5。
图4.2-1第一次采样调查采样点位布点示意图(五角星表示取样点)
图4.2-2第二次采样调查采样点位布点示意图(五角星表示取样点)
图4.2-3两次采样调查点位布点示意图(五角星表示第一次取样点,实心圆代表第二次取样点)
图4.2-4 地下水采样调查点位布点示意图
图4.2-5初步调查土壤对照点调查分布示意图
本项目将土壤中检出污染物作为潜在关注污染物,制定其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以国内及广东省内已有的土壤质量标准和风险筛选值等作为优先参考标准,国内及广东省没有标准的参考国外相关标准。
根据目标场地及其周边的现状和未来用地类型选择对应暴露情景下的标准值。由于目标地块规划用途中主要作为商业用地,土壤筛选值选择各标准中商业用地的赋值。
本项目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参考的标准有:《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估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 T1415-2014)、《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突然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因本项目的土壤样品只检出8项重金属、总石油烃、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2,2-二氯丙烷、氯仿、四氯化碳、1,2,3-三氯苯、1,2,4-三氯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而其它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没有检出,因此只把土壤中8项重金属、总石油烃、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2-二氯乙烷、2,2-二氯丙烷、氯仿、四氯化碳、1,2,3-三氯苯、1,2,4-三氯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作为潜在关注污染物。
根据场地的现状、未来利用规划和国内相关标准的实际情况,本场地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的重金属(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参照《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估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 T1415-2014)的商业用地标准;总石油烃、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2-二氯乙烷、氯仿、四氯化碳、甲苯和乙苯参照《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中关注污染物的土壤评估筛选值的商业用地标准;间&对二甲苯和邻二甲苯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突然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关注污染物的土壤评估筛选值的二类用地标准。2,2-二氯丙烷、1,2,3-三氯苯、1,2,4-三氯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参照HERA软件根据导则计算的健康风险筛选值标准。
调查地块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见表4.3-1。
表4.3-1调查地块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mg/kg)
分类
潜在 关注污染物 | 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估筛选值-珠江三角洲》 | HERA软件根据导则计算的健康风险筛选值 | 调查地块土壤环境风险评估 筛选值 |
商服及工业用地 | 第二类用地 | 商业用地 | |||
镉 | 150 | 65 | 20 | - | 20 |
汞 | 14 | 38 | 20 | - | 20 |
砷 | 20 | 60 | 70 | - | 70 |
铅 | 1200 | 800 | 600 | - | 600 |
铬 | 2500 | - | 700 | - | 700 |
铜 | 10000 | 18000 | 400 | - | 400 |
镍 | 300 | 900 | 200 | - | 200 |
锌 | 10000 | - | 600 | - | 600 |
总石油烃 | 碳链<C16:620 | 石油烃(C10-C40) 4500 | - | - | 碳链<C16:620 |
碳链>C16:10000 | - | - | 碳链>C16:10000 | ||
二氯甲烷 | 18 | 616 | - | - | 18 |
1,2-二氯乙烷 | 9.1 | 9 | - | - | 9.1 |
1,2-二氯丙烷 | 50 | 5 | - | - | 50 |
2,2-二氯丙烷 | - | - | - | 0.013 | 0.013 |
氯仿 | 0.5 | 0.9 | - | - | 0.5 |
四氯化碳 | 5.4 | 2.8 | - | - | 5.4 |
1,2,3-三氯苯 | - | - | - | 40 | 40 |
1,2,4-三氯苯 | - | - | - | 27 | 27 |
甲苯 | 100 | 1200 | - | - | 100 |
乙苯 | 860 | 28 | - | - | 860 |
间&对-二甲苯 | - | 570 | - | - | 570 |
邻二甲苯 | - | 640 | - | - | 640 |
1,3,5-三甲苯 | - | - | - | 83.1 | 83.1 |
1,2,4-三甲苯 | - | - | - | 106 | 106 |
根据2009年8月正式发布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属“珠江三角洲广州芳村至新塘地质灾害易发区”,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中水质类别为Ⅲ类。
按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中风险评估的启动条件,有毒有害物质需进行风险评估,其中判断检测指标是否在相关标准内时,主要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该标准未列出的指标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及其他国外相关标准。若检出污染物超过标准时,启动地下水的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若检出的污染物在标准中未列出,则直接启动风险评估工作,采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的计算方法和模型参数,使用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计算的浓度值作为筛选值。
根据上述筛选值的确定方法,确定检出项目的地下水风险评估筛选值。地下水风险评估筛选值见表4.3-2,其中:pH、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氟化物、碘化物、氨氮、铅、砷、镉、镍、铜、锌、铁、锰、六价铬、汞、萘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水标准;石油类、1,4-二氯苯和1,2-二氯苯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苊参照HERA软件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计算的健康风险筛选值。
表4.3-2调查地块地下水筛选值
检出项目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水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HERA软件根据导则计算的健康风险筛选值 | 调查地块地下水风险评估筛选值 |
pH | 6.5-8.5 | 6.5-8.5 | - | 6.5-8.5 |
硝酸盐氮(mg/L) | 20.0 | 10 | - | 20.0 |
亚硝酸盐氮(mg/L) | 1.00 | - | - | 1.00 |
挥发酚(mg/L) | 0.002 | 0.002 | - | 0.002 |
氟化物(mg/L) | 1.0 | 1.0 | - | 1.0 |
碘化物(mg/L) | 0.08 | - | - | 0.08 |
石油类(mg/L) | - | 0.3 | - | 0.3 |
氨氮(mg/L) | 0.50 | 0.5 | - | 0.50 |
铅(mg/L) | 0.01 | 0.01 | - | 0.01 |
砷(mg/L) | 0.01 | 0.01 | - | 0.01 |
镉(mg/L) | 0.005 | 0.005 | - | 0.005 |
镍(mg/L) | 0.02 | 0.02 | - | 0.02 |
铜(mg/L) | 1.00 | 1.0 | - | 1.00 |
锌(mg/L) | 1.00 | 1.0 | - | 1.00 |
铁(mg/L) | 0.3 | 0.3 | - | 0.3 |
锰(mg/L) | 0.10 | 0.1 | - | 0.10 |
六价铬(mg/L) | 0.05 | 0.05 | - | 0.05 |
汞(mg/L) | 0.001 | 0.001 | - | 0.001 |
1,4-二氯苯(mg/L) | - | 0.3 | - | 0.3 |
1,2-二氯苯(mg/L) | - | 1 | - | 1 |
苊(ug/L) | - | - | 280 | 280 |
萘(ug/L) | 100 | - | - | 100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ug/L) | 8 | 8 | - | 8 |
选择调查地块附近的绿地作为土壤对照点。则对照样品中各检出项目结果详见表4.4-1。对照点土壤样品为中性至碱性。土壤样品中检出8种重金属、总石油烃和氯仿,其他有机物均未检出。按照本报告表4.3-1中调查地块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进行评价,则对照点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项目均没有超风险筛选值。
表4.4-1 土壤对照样品分析结果统计表(mg/kg)
样品编号 | YL22 | 筛选值 |
pH | 7.7 | - |
水分 | 29.2 | - |
砷 (As) | 6.98 | 70 |
镉 (Cd) | 0.06 | 20 |
铬 (Cr) | 64 | 700 |
铜 (Cu) | 18 | 400 |
镍 (Ni) | 9 | 200 |
铅 (Pb) | 42 | 600 |
锌 (Zn) | 53.1 | 600 |
汞(Hg) | 0.038 | 20 |
石油烃:≤ C 16 | 1.4 | 517 |
石油烃:> C 16 | 5.8 | 381 |
氯仿 | 1.4×10-3 | 0.3 |
100个土壤pH统计结果如表4.4-2。土壤 pH处于5.4-10.8之间,强酸性(pH<4.5)土壤样品有0个,占0%;酸性(pH:4.5~5.5)的土壤样品1个,占1%;微酸性(pH:5.5~6.5)土壤样品有13个,占13%;中性(pH:6.5~7.5)的土壤样品有29个,占29%;而碱性(pH>7.5)的土壤样品有57个,占57%。由于调查地块有外来填土,加上人为活动的影响,造成土壤pH值变化较大。
表4.4-2 土壤pH频率统计表
分级 | 含量 | 样次(个) | 频率(%) |
强酸 | <4.5 | 0 | 0 |
酸性 | 4.5~5.5 | 1 | 1 |
微酸 | 5.5~6.5 | 13 | 13 |
中性 | 6.5~7.5 | 29 | 29 |
碱性 | >7.5 | 57 | 57 |
合计 | 100 | 100 |
4.4.2.2 土壤无机元素检测结果评价
8种重金属元素分析结果统计见表4.4-3,并按照本报告表4.3-1中调查地块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进行评价,结果表明:
汞的含量范围在ND~2.33 mg/kg之间,平均值为0.402mg/kg,没有超风险筛选值。
镉的含量范围在ND~12.5 mg/kg之间,平均值为0.68mg/kg,没有超风险筛选值。
铅的含量范围在11.5~289 mg/kg之间,平均值为62.0mg/kg,没有超风险筛选值。
砷的含量范围在0.84~55.6mg/kg之间,平均值为16.1mg/kg,没有超风险筛选值。
镍的含量范围在7~42 mg/kg之间,平均值为14 mg/kg,没有超风险筛选值。
铬的含量范围在19~105 mg/kg之间,平均值为59 mg/kg,没有超风险筛选值。
铜的含量范围在2~291 mg/kg之间,平均值为25.5 mg/kg,没有超风险筛选值。
锌的含量范围在37.5~344 mg/kg之间,平均值为103 mg/kg,没有超风险筛选值。
表4.4-3 土壤中无机元素测定结果统计与评价表
序号 | 检测 项目 | 样品 数量 | 最小值 (mg/kg) | 最大值 (mg/kg) | 平均值(mg/kg) | 超标数量(个) | 超标率(%) | 筛选值(mg/kg) |
1 | 汞 | 100 | ND | 2.33 | 0.402 | 0 | 0 | 20 |
2 | 镉 | 100 | ND | 12.5 | 0.68 | 0 | 0 | 20 |
3 | 铅 | 100 | 11.5 | 289 | 62.0 | 0 | 0 | 600 |
4 | 砷 | 100 | 0.84 | 55.6 | 16.1 | 0 | 0 | 70 |
5 | 镍 | 100 | 7 | 42 | 14 | 0 | 0 | 200 |
6 | 铬 | 100 | 19 | 105 | 59 | 0 | 0 | 700 |
7 | 铜 | 100 | 2 | 291 | 25.5 | 0 | 0 | 400 |
8 | 锌 | 100 | 37.5 | 344 | 103 | 0 | 0 | 600 |
4.4.2.3 土壤有机污染物检测结果评价
对于VOCs和SVOCs有机物,选择加压泵站(现汽修厂)、油库和投氯室、平流沉淀池和次氯酸钠站采样点所有层次土壤样品进行检测分析,选择依据是根据原厂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以及污染物排放等情况,选择最有可能存在这些污染物的土壤样品进行检测。
(1)石油烃测定检测结果评价
按照评价结果表明:所有土壤样品石油烃≤C16段和>C16段均没有超过风险评估筛选值。
(2)挥发和半挥发有机物检测结果评价
对于VOCs和SVOCs,除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2,2-二氯丙烷、氯仿、四氯化碳、1,2,3-三氯苯、1,2,4-三氯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外,土壤样品中其他有机物均未检出。统计结果见表6.4-6,检测结果如表6.4-7所示。
二氯甲烷和氯仿于所有样品中检出,均未超风险筛选值,其他化合物仅于个别样品中检出,且均未超风险筛选值。
土壤样品中多环芳烃类有机物均未检出,无人体健康风险。
表4.4-4土壤中挥发性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测定结果统计与评价表
序号 | 检测 项目 | 样品 数量 | 最小值 (ug/kg) | 最大值 (ug/kg) | 样品检 出率(%) | 超标率 (%) | 筛选值 (ug/kg) |
1 | 二氯甲烷 | 25 | 1.8 | 78.1 | 100 | 0 | 18×103 |
2 | 1,2-二氯乙烷 | 25 | ND | 1.3 | 8 | 0 | 9.1×103 |
3 | 氯仿 | 25 | 1.1 | 3.0 | 100 | 0 | 0.5×103 |
4 | 四氯化碳 | 25 | ND | 3.3 | 60 | 0 | 5.4×103 |
5 | 1,2-二氯丙烷 | 25 | ND | 3.7 | 4 | 0 | 50×103 |
6 | 2,2-二氯丙烷 | 25 | ND | 1.4 | 4 | 0 | 13 |
7 | 甲苯 | 25 | ND | 2.6 | 16 | 0 | 100×103 |
8 | 乙苯 | 25 | ND | 1.8 | 4 | 0 | 860×103 |
9 | 间&对-二甲苯 | 25 | ND | 9.2 | 16 | 0 | 570×103 |
10 | 邻二甲苯 | 25 | ND | 1.8 | 12 | 0 | 640×103 |
11 | 1,2,3-三氯苯 | 25 | ND | 0.5 | 4 | 0 | 40×103 |
12 | 1,2,4-三氯苯 | 25 | ND | 0.6 | 4 | 0 | 27×103 |
13 | 1,3,5-三甲苯 | 25 | ND | 1.8 | 16 | 0 | 83.1×103 |
14 | 1,2,4-三甲苯 | 25 | ND | 1.6 | 12 | 0 | 106×103 |
调查采样共检测4个目标场地地下水样品,检测数据见表6.4-8,根据本场地地下水风险评估筛选值进行评价,由检测结果可知,检出物有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氟化物、碘化物、石油类、氨氮、铅、砷、镍、铜、锌、铁、锰、六价铬、汞、1,4-二氯苯、1,2-二氯苯、苊、萘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共22项。氨氮和锰浓度于全部四个地下水样品中超筛选值;此外,原加压泵房现汽修厂2YL3区域地下水中铁存在超筛选值情况;投氯室2YL5区域地下水中碘化物、铅和铁浓度超筛选值;平流沉淀池YL9区域地下水中挥发酚和碘化物浓度超筛选值;旧油库YL11区域地下水中砷和铁浓度超筛选值。
表4.4-5 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汇总统计表
项目 | 单位 | 2YL3 | 2YL5 | YL9 | YL11 | 筛选值 |
pH | 无量纲 | 6.91 | 6.75 | 7.14 | 6.87 | 6.5-8.5 |
硝酸盐氮 | mg/L | ND | ND | 1.81 | ND | 20.0 |
亚硝酸盐氮 | mg/L | ND | 0.006 | ND | ND | 1.00 |
挥发酚 | mg/L | ND | 0.0013 | 0.0055 | ND | 0.002 |
氟化物 | mg/L | 0.38 | 0.63 | 0.89 | 0.55 | 1.0 |
碘化物 | mg/L | 0.072 | 0.28 | 0.6 | 0.056 | 0.08 |
石油类 | mg/L | 0.01 | ND | 0.02 | ND | 0.3 |
氨氮 | mg/L | 1.91 | 2.37 | 87.4 | 1.6 | 0.50 |
铅 | mg/L | 0.00141 | 0.021 | ND | 0.00383 | 0.01 |
砷 | mg/L | 0.00044 | 0.0086 | 0.00804 | 0.0119 | 0.01 |
镉 | mg/L | ND | 0.00053 | ND | 0.00011 | 0.005 |
镍 | mg/L | 0.00075 | 0.00371 | 0.00333 | 0.00176 | 20 |
铜 | mg/L | 0.00806 | 0.00968 | 0.00451 | 0.0089 | 1.00 |
锌 | mg/L | 0.0118 | 0.0537 | 0.00794 | 0.0228 | 1.00 |
铁 | mg/L | 7.56 | 1.87 | 0.0855 | 7.21 | 0.3 |
锰 | mg/L | 0.609 | 0.397 | 0.539 | 0.484 | 0.10 |
六价铬 | mg/L | 0.014 | 0.014 | 0.021 | 0.015 | 0.05 |
汞 | µg/L | 0.1 | 0.16 | ND | 0.08 | 1 |
1,4-二氯苯 | µg/L | ND | ND | 15.7 | ND | 300 |
1,2-二氯苯 | µg/L | 1.2 | ND | 1.4 | 1.3 | 1000 |
苊 | µg/L | ND | ND | 0.2 | ND | 280 |
萘 | µg/L | ND | ND | 2.8 | ND | 100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µg/L | 4 | ND | 2 | ND | 8 |
通过对调查地块采集的160个土壤样品和4个地下水样品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
(1)与本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相比,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污染物均不存在超筛选值情况。
(2)与本场地地下水风险评估筛选值比较,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中挥发酚、碘化物、氨氮、铅、砷、铁和锰不同程度超出地下水风险评估筛选值,其他污染物均未超出地下水筛选值。
表4.5-1 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情况汇总表
项目 | 单位 | 2YL3 | 2YL5 | YL9 | YL11 | 筛选值 |
挥发酚 | mg/L | ND | 0.0013 | 0.0055 | ND | 0.002 |
碘化物 | mg/L | 0.072 | 0.28 | 0.6 | 0.056 | 0.08 |
氨氮 | mg/L | 1.91 | 2.37 | 87.4 | 1.6 | 0.50 |
铅 | mg/L | 0.00141 | 0.021 | ND | 0.00383 | 0.01 |
砷 | mg/L | 0.00044 | 0.0086 | 0.00804 | 0.0119 | 0.01 |
铁 | mg/L | 7.56 | 1.87 | 0.0855 | 7.21 | 0.3 |
锰 | mg/L | 0.609 | 0.397 | 0.539 | 0.484 | 0.10 |
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是环境风险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康风险评估是在收集和整理毒理学资料、流行病学资料、环境监测资料及暴露情况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方法或使用模型来估计某一暴露剂量的化学或物理因子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及损害的性质和程度大小。在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10月)和珠三角地区《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估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 T1415-2014)等要求中的相关建设用地的风险评价模型,对调查地块将来的施工人员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风险评估。
收集场地环境调查阶段获得的相关资料和数据,掌握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分布,明确规划土地利用方式,分析可能的敏感受体。
根据调查地块未来规划,调查地块所在区域未来的规划为商业/商务综合用地。
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的规定,商业/商务综合用地属于非敏感用地方式。商业和商业设施用地情形下,成人作为非敏感受体。
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关注污染物是根据场地污染特征和场地利益相关方意见,确定需要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污染物。场地风险评价工作中一般认为污染物浓度低于筛选值,污染物危害可忽略,无需进行修复管理;污染物浓度高于筛选值时可能具有潜在污染危害,但是否有实际污染危害,则需要进一步风险评估来确定。污染物筛选对象为所有检出污染物,如检出污染物的浓度超过选定的筛选值则污染物需进一步进行风险评估。
当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有毒有害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III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等相关的标准时,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本项目将超过调查地块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中所列标准的污染物列为本场地的关注污染物:
场地地下水中挥发酚、碘化物、氨氮、铅、砷、铁、和锰7种污染物超过地下水风险评估筛选值。对于广州市地下水而言,碘化物和氨氮2种污染物均属于生活污水类监测指标,也没有挥发性,因此,碘化物和氨氮2种污染物不作为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其次,根据我国2014 年颁布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地下水暴露途径包括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以及饮用地下水。因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不属于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且所在区域均已供应市政自来水,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关注污染物铁、锰、铅、砷为非气态污染物,所以不存在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暴露途径,因此,地下水中污染物铁、锰、铅、砷对人体健康风险是可接受的。其中挥发酚是一类沸点在230℃以下的一元酚,包括苯酚、甲酚、二甲酚等物质,而这些一元酚中苯酚的毒性最大,风险控制值标准最严格,因此我们用苯酚作为指示性污染物表征本地块中挥发酚的风险水平。
因此选择挥发酚(以苯酚计)作为本场地地下水关注污染物进行风险评估,超筛选值点位情况如下:
2YL9:超筛选值污染物为挥发酚(以苯酚计),平流沉淀池区域。
表1.2-1 地下水需要启动风险评估的关注污染物(mg/L)
地下水超筛选值点位 | 超筛选值污染物 | 含量 | 商业用地地下水风险评估启动值 |
YL9 | 挥发酚(以苯酚计) | 0.0055 | 0.002 |
综合以上考虑,对地下水样品选择挥发酚作为关注污染物进行风险评估。
暴露情景是指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场地污染物经由不同暴露路径迁移和到达受体人群的情况。根据规划,本地块将被开发用于商业用地。因此,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非敏感用地。依据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人群的活动模式,将本地块作为以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代表的非敏感用地(简称“非敏感用地”)。
非敏感用地方式下,成人可能会长时间暴露于场地污染物而产生健康危害。对于污染物的致癌效应,健康危害无阈值浓度,考虑人群的终身暴露危害,一般根据成人期的暴露来评估污染物的终身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
暴露途径是场地地下水或者土壤中污染物经一定的方式迁移达到并进入敏感受体的过程。需考虑地下水作为污染源时对敏感受体产生的风险和危害。
由于不开采场地地下水,因此无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因此,当以地下水作为污染源从保护人体健康角度分析,成人为敏感受体,受体主要通过吸入室外和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而暴露。
因此,当地下水作为污染源,从保护人体健康角度分析,成人为敏感受体,受体主要通过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2种途径而暴露。
根据场地概念模型以及暴露流程图,定量评估以下暴露情景和暴露途径:
表5.2-1暴露情景和暴露途径
基质 | 暴露途径 | 敏感用地 (居民和施工人员) |
地下水 | 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 | √ |
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 | √ |
经过计算,各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不同暴露途径下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计算结果见表5.3-1和表5.3-2。
根据表5.3-1风险表征的结果,在非敏感用地方式下,挥发酚(以苯酚计)不产生致癌风险。
根据表5.3-2风险表征的结果,在非敏感用地方式下,地下水YL9样品中关注污染物挥发酚(以苯酚计)的非致癌危害商为6.30E-07,远小于非致癌危害商值1,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表5.3-1各地下水污染物的致癌风险计算结果
样品 编号 | 挥发酚(以苯酚计) | ||
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 | 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 | 合计 | |
YL9 | - | - | - |
表5.3-2各地下水污染物的非致癌危害商计算结果
样品 编号 | 挥发酚(以苯酚计) | ||
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 | 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 | 合计 | |
YL9 | 1.71E-09 | 6.30E-07 | 6.30E-07 |
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价中主要考虑地下水作为饮用时可能造成的健康风险,本评价目标场地的规划土地利用功能为商业用地,但日后不会对场地内的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也不会以场地内的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因此由于饮用地下水而引起的的健康风险较低。
基于非敏感用地方式下,在不作为饮用地下水的情况下,地下水样品中关注污染物挥发酚(以苯酚计)非致癌危害商远小于1,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场地整个环境调查工作在2017年11月~2018年8月完成,实施的主要采样和检测工作包括:在调查场地内共钻取土壤取样点35个,调查深度6~8m,采集161个土壤样品(含 1个对照土样)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包括pH、含水率、8项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包括pH、挥发酚、氟化物、硝酸盐氮(N计)、亚硝酸盐氮(N计)、氨氮、碘化物、石油类、六价铬、铁、锰、铜、锌、砷、镉、镍、铅、汞、苯、甲苯、氯苯、氯代烃、苊、萘、苯并[a]芘、苯并[a]蒽、邻苯二甲酸-2-乙基乙酯。
调查场地土壤中重金属、石油烃、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含量没有超过风险筛选值,不需要进行健康风险评估,调查场地土壤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以接受。
调查场地地下水中部分污染物的含量超过相应风险筛选值。在不对场地内的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或作为饮用水源的情况下,场地内地下水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以接受。
地块开发前对场地内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收集,运输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在清理过程中,避免堆放物的遗散和洒落。地块开发过程中应及时做好开挖基坑降排水,并为施工人员提供劳保设备,避免施工人员皮肤长时间接触地下水。
经过对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车陂加压站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对人体的健康风险为可接受水平,该地块作为商业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